【按語】3月4日下午,備受關注的第八屆“聲音•責任——醫藥界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會”在北京舉行。胡季強應邀參會并在會上就中藥臨床準入、零售藥店市場化、開放網售處方藥、中藥材種植產業化等問題提出建議。以下為發言摘要:
第一是關于重視中藥臨床準入的問題。最近這幾年地方醫保和醫院招標中把一部分中藥列為輔助用藥,或者一些醫院明確提出來新的中藥品種不再進入。這樣一種政策違背了市場競爭的原則,也違背了國家支持的有關政策。中醫藥法馬上要出臺,國務院今年發了扶持中藥產業的政策,希望國家衛計委的有關部門出臺一個政策,禁止部分的省、地方對中藥產生歧視性的市場準入政策問題。
第二是關于零售藥店的問題。首先,零售藥店應該更加允許市場化,零售藥店經營什么?我想任何一個部門無權干預不應該干預。從監管角度來講,如果藥店把其他的品種當成藥品冒充醫保費用,職能部門可以取消藥店的資格,但是不能做出限制性的規定。有些地方的醫保部門說藥店不能賣非藥品,這個政策是不允許的,應該禁止。
其次,現在零售藥店基本是用個人帳戶支付,既然是這樣,醫保部門不應該對藥品價格做限制,因為消費者用的是自己的錢。就讓藥店按照市場準入,如果用政府的統籌經費來支出,只能按照自己的規則去做。
第三是關于醫保電子商務的問題。剛才有同志講的非常有道理,應該開放藥品B2C市場,你可以管哪些藥品不允許在網上銷售,可以設負面清單,比如說精神類藥品、毒麻藥品等特殊藥品不允許網售,至于B2B根本沒有必要管。現在互聯網時代,企業與企業的商務全部在網上進行,還要發個證,根本沒有道理,根本不需要管。我在參與電子商務法的起草過程中一直強調這個觀點,很多部門限制這個東西,這種做法是阻礙產業互聯網化,所以應該盡快放開。
第四是工信部和農業部門對中藥材的生產還是非常支持,現在我們有新的任務,十三五期間我們要完成全面小康,全面小康必須要解決六千萬的農村脫貧問題,那么中藥農業、中藥產業是解決這些人脫貧問題很好的路徑。所以應該鼓勵中藥企業的產業化向上游延伸,加大支持中藥產業到扶貧地區進行產業化種植,制訂專項規定。